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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牲畜将全配“身份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9-28  作者:浩天  浏览次数:291
   记者丁华艳报道今后,猪、牛、羊等牲畜将配“身份证”,该二维代码将承载牲畜的养殖“档案”,发生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件时将可追根溯源。
  昨天,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下发通知,要求从现在开始到2008年1月1日,所有牲畜将逐渐加施牲畜耳标,并凭此进入流通等环节。牲畜耳标将采用二维代码的形式,用15位数字标示牲畜个体,具有唯一性,相当于具备了“身份证”。直到畜禽屠宰时回收畜禽标识,由动物卫监机构保存或销毁。
  据介绍,猪、牛、羊的畜禽种类代码分别为1、2、3。新出生的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从国外引进的畜禽,在畜禽到达目的地10日内加施畜禽标识。
  牲畜个体数字标识将记录在县级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畜禽防疫档案中,对应记录饲料、检疫、免疫、监测、消毒、畜禽发病、诊疗等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本市将实施畜禽标识及养殖档案信息化管理,实现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
  据了解,一旦出现畜禽、畜禽产品染疫;违规使用兽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发生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件等情况后,将对畜禽、畜禽产品实施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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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兽医卫监所要求,尽量不要带宠物去正在发生或发生过狂犬病疫情的地区。携带宠物出游要先到动物医院为犬或猫进行狂犬疫苗免疫,并办理《健康免疫证》。在离京前要到当地动物检疫部门办理检疫手续,并接受铁路、航空检疫监督站的监督检查,合格后签章方可放行;返京前须到旅游地所在的动物检疫部门办理合格的检疫手续,经市铁路、航空检疫监督站检查合格后方可进京。
  市监督部门透露,咨询有关检疫事宜可拨打24小时值班电话:62255752。(丁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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