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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母猪补贴政策惠及生猪养殖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15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9

4月10日,伽师县生猪养殖户刘玉怀拿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伽师县支公司交给他的能繁母猪保险理赔金3000元,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饲养的三头母猪因意外死亡,为每头猪只交纳12元的保费,却获得了1000元的保额,他又一次享受到了生猪养殖的优惠政策。

自2007年起,国家财政对能繁母猪饲养实行补贴政策,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其中国家财政补贴60元,地方财政补贴40元。为使生猪养殖户享受到这一政策,伽师县畜牧兽医局将母猪补贴政策宣传到生猪养殖户,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饲养者。去年12月份刘玉怀饲养的17头母猪,分别获得了100元的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他一次性就拿到了1700元。

县畜牧兽医局在做好能繁母猪补贴工作的同时,还协同保险部门做好母猪保险工作。去年12月份,该县全面启动了政策性能繁母猪保费补贴政策,每头母猪保额为1000元,保费60元,保户自己只承担12元,国家财政补贴30元,自治区财政补贴18元。由于宣传到位,伽师县600头母猪已于去年12月份全部参加了保险。

4月8日上午,刘玉怀饲养的3头育龄为13个月的母猪,因流行性腹泻死亡。4月10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即将3000元能繁母猪保险理赔金交给了刘玉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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