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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百家农药店(厂)经销放心农药”承诺书签订仪式上的致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13  作者:金金  浏览次数:195

百家农药企业的朋友,各位来宾、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百家农药店(厂)经销放心农药”承诺书签订仪式,这是我们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海南时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是全省农资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农业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开展农产品质量执法年活动、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的重要举措。我首先代表省农业厅对这次活动表示热烈祝贺,对百家承诺企业表示由衷敬意!

近年来全省农业部门树立农产品质量责任重如泰山、农业发展质量重于数量的理念,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构建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体系,有力推动了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农产品出口出岛和农民增收。全省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农药产品抽检合格率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标签合格率同比提高8.21个百分点,没有出现大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农民用药水平进一步提高。这是全省农业工作者和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省农业厅向各位致以衷心的感谢。

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药行业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制假售假更趋隐蔽化,省内经销企业规模小,高剧毒农药仍时有发现等,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监管。

农产品安全生产,农药的使用是关键。国内外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国内的许多城市也建立了市场准入制度,这对我省农产品出岛出口有较大压力。我们任何时候都要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千方百计确保不出大问题。只有农产品质量上去了,农业才能更好发展,农民才能持续增收。。

签订承诺书是加强农药质量监管的一项好措施。既是农民朋友们的殷切希望,也是农药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承诺重在信守。今天,在这里签订承诺书的各企业名单已经在海南日报上专版刊登,承诺的同时也接受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这里我希望各企业能够做到:

一是经营活动诚信守法。严格遵守《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不经营假、劣农药;不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药;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药;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淘汰、过期的农药;

二是加强科技服务指导。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进行安全生产。

三是保证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产品明码标价,如发生质量纠纷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是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如有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

我们省农业厅将对农药企业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并实行分类管理。通过对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进行清查,建立完整的企业档案,并制定科学合理的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对长期守法的诚信企业给予宣传表彰,采取优惠措施扶持做大做强,对信用等级低的将予以警示和限期改正,对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单位,予以重点监控,整改不力或不整改的将责令关闭或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海南瓜果菜已香飘四海。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推动海南热带特色农业的发展,让全国人民吃上海南放心瓜果菜做出更大的贡献。

预祝承诺签字仪式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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