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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瘦肉精危机背后制度漏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9-27  作者:浩天  浏览次数:269
强制性法规缺失、抽检率低和食品安全属地化管理
  农业部已要求各级农牧部门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特别在国庆、元旦和春节等节日期间,加强对重点地区、环节的监控,增加抽检覆盖面和频次

    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引发农业部紧急整治和对肉类检疫制度漏洞的反思。

  昨天,农业部畜牧业司有关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日报》,强制性法规缺失、抽检率极低和食品安全属地化管理是目前出现违法使用违禁药品监管漏洞的主要原因。

  瘦肉精是我国明令禁止使用的违禁药品。使用瘦肉精的生猪毛色发亮,肉色鲜红,瘦肉率高,一般使用瘦肉精的生猪收购价每公斤高出0.2元,利益驱动使猪贩子和养殖户铤而走险,违法使用瘦肉精。

  据记者了解,早在1997年3月,农业部就下文,严令禁止瘦肉精在畜牧业上应用。2002年,农业部再次下文,将瘦肉精定为严禁使用的化合物之一。2005年,农业部又专门下发了有关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治理的工作通知。

  但是,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要求肉品上市前强制性进行“瘦肉精”含量检测,因此成了一些监管部门不检测的主要理由。

  其次,她表示,国家规定生猪养殖和屠宰这两个阶段的瘦肉精检测,是通过抽检方式进行的,由于抽检经费严重不足,因此“抽检率仅有千分之一,这么低的抽检率,瘦肉精猪肉就很容易流入市场。”

  此外,食品安全的属地化管理也给瘦肉精猪肉流入市场带来了可乘之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属地化管理就是哪里产出的猪肉,就由哪里检测,并负责出具检测报告。由于分段管理,作为主销地区并没有检测猪肉食品安全规定,就给瘦肉精猪肉监管带来难度。

  该负责人还介绍,餐桌上食用的猪肉要经过五六道关,即药品、饲料、养殖、屠宰、加工、销售等几个环节才能盖合格证:药品销售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把关;生猪饲料和养殖由农业部门把关;屠宰加工把关者是企业自己,由地方经委主管;流通消费环节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工商部门负责。

  这种多部门分头管理的体系难免出现监管脱节,为此,农业部畜牧业司饲料处副处长马莹告诉本报记者,要从源头杜绝瘦肉精猪肉流入市场,必须加强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近日,部分地区连续发生多起因食用猪肉、猪内脏导致336人瘦肉精中毒事件。目前,有关方面正在对24头来历不明的生猪进行彻查。

  农业部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农牧部门加强对饲料企业监管,开展饲料和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特别在国庆、元旦和春节等节日期间,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监控,增加抽检覆盖面和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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