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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全面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9-26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422
    为从根本上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来宾市养殖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近日,来宾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标志着来宾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正式启动并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近年来,来宾市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2005年,全市畜牧业总产值已占农业总产值的40%以上。但是,由于现行的兽医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存在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晰、队伍不稳定等问题,明显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制约了全市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的提高。因此,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这次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首先要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三类兽医工作机构。市、县两级现有的水产畜牧局统一更名为渔牧兽医局,全部作为同级人民政府主管渔业、畜牧业、饲料工业和兽医工作的工作部门(行政局);市、县两级分别组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一乡(镇)一站设立乡(镇)渔牧兽医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乡(镇)渔牧兽医站实行县(市、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乡(镇)双重领导、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市、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每个乡(镇)站编制数3-5人,大乡(镇)最多不超过7名编制。
    其次将切实加强村级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每个建制村均要聘用有1-2名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疫情测报员),由县(市、区)渔牧兽医局会同人事部门组织聘用,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强制免疫补助经费将纳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其工作报酬。
    第三,将建立健全兽医工作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渔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机构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统一管理,保证其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各地开展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扑灭的经费以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兽药检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与兽药监管等工作的经费,由各级财政纳入预算、及时拨付,保证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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