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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9-26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61
9月22日,北京市召开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加强对饲料、兽药、养殖、屠宰等环节的监管工作,严格规范饲料、兽药生产行为,杜绝添加和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养殖用药安全,确保首都市场动物产品的安全。
  据介绍,近年来,北京市针对以往查出的“瘦肉精”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多为外埠进京生猪的情况,加大公路、铁路、航空的检疫监督站口的检查力度,从源头上管住了生猪产品。在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瘦肉精监测”中,北京市连续9次阳性率为零。
  北京市要求,各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加强重点养殖场(户)、兽药营销、屠宰企业,特别是外埠进京生猪屠宰企业监管。加大饲料、兽药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力度,严格饲料、兽药和养殖产品市场准入。完善养殖、屠宰、经营环节的官方兽医登记记录制度,进一步健全可追溯制度,一旦发现有兽药残留超标的畜产品,立即追溯,层层追查,一查到底。全市各生猪屠宰企业要严把收购关,对兽药残留检测超标的生猪定点屠宰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北京市要求,各区县在专项整治期间要加大对监管的投入,增加抽检频率和抽检密度,确保上市畜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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