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围绕保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泰安市农业局制定了《2009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迅速行动,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健康发展。
一、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各有关部门把农资打假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保证工作经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牵头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农资打假领导协调机构的作用,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二、突出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紧紧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产品、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和水产苗种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追溯非法食用添加物生产和销售源头,建立健全对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长效机制。
三、开展农资市场排查行动。紧紧抓住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乡村农资集散地,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执法力度和巡查密度,对所有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不合格市场主体,强化大要案查处力度。重点监控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黑窝点和某些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的重点区域,彻查假劣农资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来源及去向,并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四、完善农资市场监管机制。积极构建农资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人。完善农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做好投诉举报奖励工作,发动群众举报各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争取县一级建立健全农资监管的有效工作机制和日常监管制度。严肃查处和曝光违法违规企业,表彰扶持诚信守法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信用惩戒和表扬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资企业守法经营、守信经营的自觉性。
五、营造农资打假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标语、横幅等宣传媒介,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加大对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大要案、典型事例的跟踪报道,在农资销售、使用高峰季节,组织力量,加大公示力度,通报市场监管情况,扩大农资和农产品质量的透明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