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强化各项措施,扎实做好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建立和完善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是实现兽医工作由传统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转变的重大变革,是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部也将其作为为农民办实事之一,并纳入《全国兽医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的重要内容。即墨市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充分认识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即墨市畜牧兽医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行动。严格落实信息及网络管理人员,要求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及有关单位确定一名信息及网络管理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PDA管理、设备注册、人员信息录入和注销等相关工作。同时规定信息及网络管理人员要具备较好的电脑应用技能,责任心强,能胜任该项工作。
三、狠抓落实,积极搞好培训指导工作
即墨市畜牧兽医局根据青岛市畜牧兽医局的统一部署,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2009年春季先在全市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推广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此次确定的规模养殖场的标准为:生猪存栏在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为了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更好地开展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近日,专门组织各单位信息及网络管理人员举办了一期专题培训班,培训学习相关知识和操作应用,为新体系的顺利运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兰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