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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农业局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2-2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44

近日,汕头市农业局组织植保、农检中心、畜牧兽医等部门的农业执法人员,对全市重点畜禽饲养、农作物种植生产、农产品加工、经营场(户),饲料(饲料添加剂、预混剂)生产企业,农资(饲料、兽药)经营门市(部),大型农产品超市等单位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

去年12月中旬以来,汕头市农业局按照“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集中整治和日常执法监督相结合,从全市农牧业生产的实际出发,具体部署深入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已完成第一阶段整治任务。为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化,针对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明确第二阶段的行动目标和工作重点。

据统计,从2月1日至20日,全市各级农业、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检查规模化畜禽饲养场(户)47个、奶牛场8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2个,饲料生产企业23个,规模化蔬菜、水果生产基地18个,农产品经营超市7家,农资(饲料、兽药)经营门店36家;同时抽取饲料样品10个,生猪尿液样品380个分别监测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兽药残留,蔬菜生产基地样品20个,大型农产品超市蔬菜样品10个分别监测违禁农药残留;并及时纠正处理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个人)3起,有效杜绝违法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氧化乐果”和“荧光剂”等非食用物质的发生,确保全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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