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追溯办《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以正在顺利开展的春防为契机,即墨市全面开展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一、落实信息及网络管理人员
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及有关单位确定一名信息及网络管理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PDA管理、设备注册、人员信息录入和注销等相关工作,该人员具备较好的电脑应用技能,责任心强,能胜任该工作。
二、完善设备,健全信息
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及有关单位领取识读器、SIM卡、IC卡等相关设备,于2月18日前完成本辖区内检疫人员、防疫人员、监督人员、村级防疫员等相关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确定追溯对象
根据青岛市畜牧兽医局的统一部署,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2009年春季先在全市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推广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此次确定的规模养殖场的标准为:生猪存栏在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
四、加强人员培训
各基层站信息及网络管理人员在市局兽医药政科接受培训,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做到所有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并能实际应用。(即墨市畜牧兽医局:田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