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12月18日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电视会议召开以来,胶州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针对当前疫情的严峻形势和防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一系列得力措施,立即召开了各镇处及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防控会议,对全市的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并于1月8-9日对全市防控落实行动情况分四个组进行了督查,将督查结果在全市进行了通报。1月19日全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紧急电视会议后,为扎实做好全市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胶州市紧急动员、进行了再部署,胶州市畜牧兽医局当天下午立即召开了由各科室负责人和基层站长参加的防控紧急会议,详细传达了省政府防控电视会议精神,并对下步的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胶州市政府刘赞松市长和丁继恕副市长1月20日上午10点专题召开了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紧急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保证了整个防控工作扎实有效有序的进行。
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12月18日省电视会议以后,胶州市立即对防控指挥部及办公室进行了充实调整,全面落实了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机构和人员,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进一步修订了应急预案,并根据青岛市指挥部要求,迅速充实补齐了各种防控物资,防控工作进入一级战备状态。1月19日紧急会议后,胶州市根据省电视会议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电视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对省电视会议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紧急通知》,并利用一天半的时间,组成7个督查小组,对各镇处贯彻落实省电视会议情况进行了一次督导检查。同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抗体监测的紧急通知》、《关于明确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了指挥部办公室的人员职责分工,成立了灭疫应急预备队,制订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演练方案》和《重大动物疫病灭疫应急实施方案》,有力的确保了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二、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取得实效
一是扎实开展畜禽补免和抗体检测工作。为确保畜禽免疫抗体保护率达到100%,胶州市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对在集中防疫中因为各种原因漏免的、新调入补栏的、到有效保护期的以及山、林、散养畜禽及时进行了补免工作。对免疫时间达到21天的、免疫时间较长的、新调入的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了抗体检测,对于抗体不合格的全部进行了补免,消除了免疫漏洞和空白点,建立起了强有力的免疫保护屏障。
二是扎实开展消毒灭原工作。为切实切断疫病传播途径,胶州市对全市的畜禽饲养场,特别是养禽场全部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并加盖防护网,任何人员、物资和车辆出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消毒,对畜禽圈舍每日消毒一次,周边场所和环境每周消毒一次,建立健全了消毒记录,并由监管人员签字确认。对农村散养场户实行圈养,并建立了由村委安排专人统一消毒制度,每周到户消毒一次,建立了消毒记录,由饲养户签字确认。林业部门、市场中心、财贸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责,定期组织对林地、库区、山地等候鸟栖息地以及候鸟迁徙路线、城区集贸市场、定点屠宰厂开展了消毒灭原工作。
三是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管。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和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的活禽交易点和屠宰点全部进行了关闭,一律禁止活禽宰杀和交易活动。对市场经营的畜禽产品,严格凭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进行交易,并建立了溯源消毒制度。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大了对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查验力度,对于未经检疫、证物不符、发现异常以及来自疫区的畜禽及其产品一律禁止进入,有效地杜绝了疫区畜禽及其产品流入。
四是完善人感染禽流感防控机制。胶州市畜牧兽医、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了人畜共患病防治机制。加大了对饲养管理人员、屠宰加工人员、生产人员、运输人员、经营人员、疫情处理人员、实验室人员的防护培训和监护力度,有效地切断了禽流感向人群传播的途径,确保了人身安全。
五是全面开展督导检查。为确保督查效果,胶州市成立了免疫消毒督查组、防控资金和物质储备督查组、道路运输督查组、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督查组、定点屠宰督查组、候鸟林地湿地督查组、人群禽流感防控督查组等7个专项督查组,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各自制定督查方案,分组对省电视会议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六是严格值班和疫情报告制度。胶州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各镇处全部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疫情报告工作,设立了疫情举报电话,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全面实行了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三、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强化防控责任,加大防控措施落实力度,在实行防控工作政府负总责的基础上,对机关干部、村级防疫员和基层站人员全部实行了包村、包场制度,建立了定期巡查监管制度,并层层签订了防控工作责任状,落实了各项防控责任,同时实行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追究制,对于工作不力和工作迟缓的,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疫情发生和扩散的,逐级追究责任,有效地保证了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胶州市畜牧兽医局防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