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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开展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1-22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18

为确保海南省今年春季不发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迎接农业部无疫区专家组的验收,保障我省无疫区建设成果,促进我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秋季全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农明字〔2008〕第161号)的要求和肖杰厅长的批示精神,以及我省2008年秋季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集中监测结果,结合我省目前实际情况,海南省农业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行动。

一、集中补免时间

从今年1月1日至3月20日定为集中补免期,每月的第三周定为集中补免周,全省各市县要统一行动,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鸡新城疫、猪瘟、猪蓝耳病五种重大动物疫病全面进行强制性补免。并于当月25日前将《免疫月报表》报送到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行动目标

实施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施100%免疫,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有效遏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使畜禽发病死亡率稳步下降,动物卫生水平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状况显著提高,使兽医工作对畜牧业生产的保障作用和对公共卫生体系的支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行动计划

集中补免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由各市县组织人员对各自管辖的区域进行检查,着重检查应免畜禽是否漏免或未免,新近补栏畜禽情况,免疫抗体不达标的畜禽情况,将检查结果认真记录并汇总。

第二阶段:各市县结合实际情况,对新补栏、漏免及免疫抗体不达标和即将超过免疫保护期的畜禽及时补免,特别强化母猪、断奶仔猪免疫工作,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确保各类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均达到100%,提高动物免疫保护率。

第三阶段:各市县对集中补免行动完善免疫档案,作出书面总结,认真填写集中补免情况汇总表。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根据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地方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五保”措施,实现“五化”目标,认真抓紧组织实施,确保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行动顺利开展。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各市县要加大免疫工作督促检查力度,派出得力人员,对疫苗发放、注射和免疫档案建立等各个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该项行动结束后,省畜牧兽医局将派出检查组,及各市县完成行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省。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市县要充分认识该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知识和疫病防治的科技知识。普及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知识,增强公众防疫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面向基层,面向广大群众,利用各种传播媒介,把国家政策和防控知识宣传到村,宣传到户,切实增强广大农户支持防疫工作的主动性,确保该项行动顺利进行。四是保证经费投入。各市县要拿出专项资金,并保证足额、按时到位,确保该项行动和各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五是规范操作,科学防控。集中补免时要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相互感染传播疫病。疫苗使用前要恢复至常温,摇匀,避免使用过期、污染、变质的疫苗。疫苗注射要足量,避免打飞针或走过场等不良现象。使用疫苗的同时要加强畜禽及周围环境的消毒。补免时要注意观察应免畜禽健康和免疫记录情况,避免强免引起农户经济损失。对于2008年秋防集中监测免疫抗体不达标的畜禽要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措施,通过补免使免疫抗体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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