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省农业厅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签订政策性能繁母猪和政策性奶牛全省统一保险协议,全省321.31万头能繁母猪和12.3万头奶牛母牛统一施行承保。能繁母猪每头保额1000元,每头收取保费60元,全省统保总保险金额为32.131亿元,保费合计1.9279亿元,中央财政补贴保费50%,省财政、州(市)县财政补贴保费30%,养殖户承担20%保费。奶牛母牛每头保额6000元,每头收取保费360元,全省统保总保险金额为6.15亿元,合计总保费44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保费30%,省财政、州(市)县财政补贴保费30%,养殖户承担20%保费。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我省自2007年在全国率先推出全省能繁母猪统一保险以来,又迈向了一个新的阶段,是我省畜牧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由于实施政策性能繁母猪和奶母牛全省统保,政策性强、覆盖面广,事关我省生猪、奶业生产发展稳定和广大养殖户的切身利益,需要各级畜牧部门站密切配合,积极实践,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扎实有效地推动能繁母猪、奶牛保险工作迅速、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