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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无证销兽药被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9-06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11
源汇工商分局对未取得营业执照却在自由贸易区经营兽药的肖某处以2000元的罚款决定。
  自今年以来,在自由贸易区以租赁房屋当仓库为名,肖某却在此购销兽用药品。8月25日,源汇工商分局市场巡查队在市场检查中,发现该地点正在搬运兽药,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现场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库房存有大量的兽用药品,而且当事人肖某不能提供营业执照。依照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现场的部分药品进行了扣留和封存,并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肖某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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