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农业部明确表示:南方部分地区发生的猪病不是人畜共患病 目前疫情形势趋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9-05  作者:浩天  浏览次数:250
  近几年,在高温高湿季节,我国南方部分地区生猪发生以高热为主要特征的猪病疫情,称为“猪高热病”。今年夏天以来,一些中小饲养场(户),再次发生生猪疫情。对此,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农业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组织各地兽医部门,采取了一系列防控措施。目前,生猪发病数量已大幅度减少,疫情态势趋于缓和。
  疫情发生后,农业部多次派出专家组和工作组到发病地区诊断疫情,指导当地开展防控工作。经实验室检测,排除人畜共患病疫情,同时经用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推荐方法检测,排除非洲猪瘟。农业部要求各地组织兽医人员深入基层,指导养殖户开展消毒、隔离等综合性防控措施,并针对已查到的病原开展免疫;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加强检疫工作,严禁销售、运输病死猪,防止疫情传播;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及时发现疫情隐患,及早采取防控措施。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猪病防控知识,教育广大农民,提高生猪饲养水平,不宰杀、食用病死猪。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