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监督管理。做到三严:严格准入,对于新申报的饲料生产企业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获证企业加强证后监管,对已不再具备审核条件的,坚决依法予以注销或撤销。严格检查,组织力量在11月底前对辖区内的饲料企业逐一进行排查,确保不漏掉一个企业。严格处罚,加强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二是强化监测检验。在11月底前将全市所有饲料企业监测一遍,实现监测的全覆盖。强化例行监测,重点对蛋白饲料生产企业进行例行监测,对问题企业重点抽检,对问题产品跟踪抽样。强化对蛋白原料的监管,从源头上堵住三聚氰胺流入饲料生产企业。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组织饲料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素质和执法水平。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化验室、积极开展质量认证,加强饲料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