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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狗看病宠物医院要开处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25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97
   本报讯(记者 赵学锋)市民今后到宠物医院给猫狗看病时,应主动要求兽医给开处方,详细记录诊疗的过程与结果,作为发生宠物医疗纠纷后的鉴定依据。市农业局昨天就《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发出通知,对宠物看病时的就诊登记、处方管理进行了规定。

  《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核发条件有5项,除必须具备动物防疫条件、有考试合格的兽医、有独立设置布局合理的营业场所及相关消毒仪器设备外,市农业局还特别要求宠物医院有健全的档案管理、动物防疫消毒、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就诊登记、处方管理、兽药采购使用登记、精神药品保管与使用等制度。

  其中,处方须使用统一格式,上面标明了挂号费、化验费等11项费用,做到透明消费以防误导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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