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海南省生猪储备4个月轮换更新一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9-26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21
据海南省商务厅消息,该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筛选一批省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按照“布局合理、便于动用”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选择8-10家生猪养殖场作为首批海南省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

  据了解,基地场建设选址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动物防疫要求,应建在交通方便、水质良好、水源充足、地势较高、干燥、排水良好,无有害气体及其他污染的地区;应距离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居民区、城镇、学校1000米以上,远离医院、畜产品加工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场2000米以上,周围应有围墙或其他有效屏障。基地场的基础母猪存栏数量在600头以上,后备母猪存栏不得低于60头;常年存栏量应不低于5000头,其中60公斤以上的育肥猪不得低于常年存栏量的60%。基地场还必须在防疫和饲养管理方面符合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承储企业可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于10月10日前向所在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申报。(记者杨春虹实习生任奕洁)

  生猪储备4个月轮换更新一次

  为确保生猪储备数量真实和质量合格,海南省制订了《海南省省级生猪活体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该省生猪储备实行常年储备、定期轮换制度,由省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该管理办法规定,生猪储备按4个月的期限轮换更新一次。生猪储备承储企业根据生猪入储计划数量按省商务厅指定的银行帐户一次性交纳每头10元履约保证金,不再承担储备任务时足额退回,对不能完成承储任务的承储企业将按规定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具有承储资质并承担省级生猪储备任务的承储企业可以享受省级生猪储备财政补贴。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