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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开展兽用精神药品专项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9-06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75
为认真贯彻《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兽用精神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农机字 [2008]第 64号 )精神,配合公安部门禁毒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奥运安全,我市及时开展了兽用精神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达州市畜牧食品局领导对此次兽用精神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一是以达市牧函 [2008]58号文件转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兽用精神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二是制定了《达州市畜牧食品局兽用精神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县 (市、区 )畜牧食品局迅速行动起来,对辖区内的兽药经营企业、规模养殖场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经营、使用兽用精神药品的行为;三是市局与各县 (市、区 )局,各县 (市、区 )局与兽药监管人员和兽药经营、使用单位层层签定了责任书,按照统一部署,加大查处力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强里整治,确保安全

  1 、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各地采取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兽药经营人员、养殖大户宣传兽药管理法律法规,让兽药经营人员、养殖户明确国家规定对氯胺酮、安钠咖等兽用精神药品实行专营专供专用制度,严禁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倒买倒卖,提高了经营人员、养殖户依法经营、使用精神药品的意识。

  2 、加强对经营企业、养殖场 (户 )的清查,规范其经营、使用行为。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 365人次,历时半个月,共检查兽药经营企业 620家,检查规模养殖场 1500多个,重点检查了经营户和养殖场的进销兽药台帐、兽药使用记录和库存,未发现有销售和使用兽用精神药品的违法行为,确保了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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