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5日召开的泰州市兽药监管暨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获悉,9月8日至17日,泰州市将集中开展为期10天的兽药专项整治行动。这是针对兴化市大营镇洋子村发生的两起假药坑农事件,市农委实施兽药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行动的第一步。
市农委主任赵留贯指出,各地要从兴化大营“假兽药事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认真查找自身不足,深入推进“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行动。
9月8日至17日,我市集中开展一次为期10天的兽药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兽药监管部门进行一次“拉网式”监督检查,逐一过堂,一家不漏,全面清缴假劣兽药、禁用兽药、违禁化合物等,重点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产品标准的“三无”产品,从经营环节上杜绝假劣兽药。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地要将每日执法监督检查情况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至市农委动物卫生监督所。各地对清查出的相关案件将做到“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兽药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赵留贯说,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部分地区兽药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十分突出,甚至少数地区存在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现象,导致兽药市场经营秩序紊乱,销售假劣兽药的现象时有发生,给畜禽养殖户造成一定损失,严重影响了农牧执法部门在社会中的形象,同时也影响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市农委部署,今年下半年,我市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将全面推进“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行动,积极实施乡镇兽药GSP试点,建立良好的供应规范。
各地兽药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普查,对不符合《兽药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基本经营条件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的,坚决注销其兽药经营资格。对新申办的兽药经营企业,要根据当地畜禽生产发展的需要,合理规划布局,对照兽药GSP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符合审核条件的方可申办《兽药经营许可证》。
建立兽药监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重点培训兽药法规、兽药的安全使用、职业道德、行业技能等;加强对兽药生产企业人员的培训,重点对法律法规和兽药GMP知识进行培训;加强对兽药经营人员的培训,重点培训兽药基础知识、兽药GSP的管理、假劣兽药的鉴别、如何正确选药用药等。
我市将于近期启动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今年年底前,必须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兽药经营门市通过兽药GSP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