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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动监局进一步加强违禁、精神类药品专项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9-0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79
为确保奥运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控制畜禽产品药物残留,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动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阜新市实际,市动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以严查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兽用精神类药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成立专项检查组织
  奥运会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政府行为的监管理念,切实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真正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按照组建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工作机制的总体要求,市动监局成立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兽用精神类药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抓好此项工作。
  (二)明确监管职责
  市县(区)动监局(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所协助县级动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工作,各区域性动物卫生监督所协助上级业务部门监督管理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哪一级出现问题追究哪一级的责任。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业户守法经营,规范广大养殖场(户)开展健康养殖。
  三、检查时间和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时间为8月8日至9月17日。检查内容:饲料生产企业检查饲料品种、财务进货凭证、原料库中是否有“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兽用精神类药品及包装弃物;饲养环节检查投入品记录档案、药品房和饲料库,是否有违禁药品和饲料;兽药流通环节检查兽药进销台帐和库房是否有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兽用精神类药品。
   四、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市动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兽用精神类药品监管工作督察组,于8月20日至9月17日对各县区进行督查,检查专项整治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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