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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严查“兽用精神药品”确保畜产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8-30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7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兽用精神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及国家相关规定,规范我市翠屏区兽药经营和养殖行为,确保畜产品安全,根据农业部、省、市畜牧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结合翠屏区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及畜产品安全工作要求,今年 8月上旬宜宾市翠屏区农牧局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了在兽药经营环节和饲养环节兽用精神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本次检查一方面严查兽药经营环节,对翠屏区 16个乡镇、 4个郊区街道的兽药门市以及真武路、三叉路兽药批发市场门市、仓库共计 80余户经营者进行了逐户的拉网式检查,对规模饲养场进行了抽查。在抽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严格按国家规定逐一查验,经检查,经营环节和饲养环节未发现有违规经营、使用 “兽用精神药品”和其它违禁药品的情况。

  这次检查,行政执法大队出动行政执法人员 40余人次,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翠屏区兽药经营行为,确保了畜产品安全,对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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