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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派驻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监督员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2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30
各有关市畜牧局(办):
  为切实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管理,我办起草了《山东省派驻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监督员管理制度》(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济南、青岛和滨州三个市要支持监督员(附件2)工作,切实做好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建立良好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秩序。

  附件:山东省派驻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监督员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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