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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级预案防治狂犬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2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2
北京市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昨日消息,北京狂犬病防治分级处置应急预案已制定出台;不良养犬人行为档案库也已投入使用。今后,所有违规养犬行为均将受到高限处罚。
  多次违规养犬吊销狗证
  据市养犬办负责人介绍,今年,北京登记年检犬已达55万余只,比去年增加9万多只。自1994年至今,北京尚未发生过一例北京人感染狂犬病死亡案例。今年上半年,全市虽有近7万人被狗咬伤,但均及时注射疫苗,未感染狂犬病。为保持狂犬病零纪录,北京将采取养犬人“黑名单”、高限处罚、收缴流浪犬、严管犬进出京等4项措施。
  目前,北京养犬办已建立全市不良养犬人行为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养犬人姓名、住址、养犬情况、违法养犬行为、处罚记录,养犬人每次违规养犬行为,一经查出,就将登记存档。如果档案记录多起违规养犬行为,或某起违规养犬行为情节、后果严重,警方将吊销养犬人的养犬登记证,没收其犬、重罚等处理。
  按照要求,凡是经铁路、航空运输的犬,都要测量体温、做临床健康检查,检查内容都将记录在案。体温如不正常,将被隔离观察。
  市民发现无证犬可报警
  据介绍,北京狂犬病防治分级处置应急预案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级别。一旦发生狂犬病疫情,将根据感染狂犬病动物的数量和性质,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方案,成立应急指挥预案小组,分级控制。同时,公安、畜牧兽医、城管、工商、卫生5部门各司其职:“公安”为主管机关,协调其他4部门:“畜牧兽医”负责犬类免疫、检疫等,控制疫情泛滥:“城管”负责查处街头流动售犬、因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情况,降低危害程度;工商负责监管犬类经营活动,如宠物商店、医院等:“卫生”负责管理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狂犬病人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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