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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2008年畜牧业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26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11

  近日,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眉财金〔2008〕7号),正式启动了我市2008年农业保险工作。我市农业保险有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两大类,其中养殖业保险当前有能繁母猪保险和奶牛保险。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为1000元/头,保险费率为6%;奶牛保险金额为5000元/头,保险费率为5%。能繁母猪和奶牛均按100%承保。在保费分担比例上,能繁母猪为中央50%,省财政14%,市财政8%,区县财政8%,农民20%;奶牛为中央30%,省财政17%,市财政6.5%,区县财政6.5%,农民40%。市财政将各区县应承担的补贴通过财政扣收方式筹集,并按省上要求将市、区县补贴资金统一拨付到市级保险经营机构的“农险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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