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办〔2008〕1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农民养猪积极性,千方百计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国务院连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进一步落实,我省生猪生产正在逐步上升,能繁母猪存栏增加,规模养殖发展加快。当前,我省生猪货源丰富,市场供应充足,外销势头迅猛。
但是,由于前两年生猪养殖比较效益下降,饲料价格及其它生产成本上涨,外省客商来我省大量收购生猪,导致我省猪肉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加上长期来制约我省生猪生产的种苗、饲料、防疫、市场等瓶颈问题仍没有得到较好解决。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期内我省生猪价格仍将维持较高水平,市场供应将处于紧平衡状态。为解决上述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3号)精神,切实解决制约我省畜牧业发展的瓶颈,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发展,建立和完善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机制,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通过政策引导、企业投入、金融支持、项目配套等形式,加强和完善生猪“原种场、扩繁场、商品场”繁育体系建设,提高良种覆盖率。立足提高本省良种综合生产能力,巩固和扩大现有种猪场的生产规模。鼓励大中型养殖场自繁自养,大力培植母猪饲养专业户、专业村,挖掘农村母猪饲养专业户生产能力,走种苗生产与商品饲养相结合的路子。重点建设屯昌猪、定安黑猪、临高猪原种猪场及文昌鸡原种保种场,逐步解决种苗缺口问题。鼓励龙头企业投资良种工程,充分发挥其产业化经营、管理经验和科技优势,推进良种产业化。
二、进一步稳定和加快生猪生产。加快培育畜牧业龙头企业,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与中小农户签定订单生产合同,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畜牧养猪专业合作社,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散养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组织实施“百头万户”工程,培育和发展养猪专业大户,扩大生猪生产总量,提高规模饲养水平。创新养殖模式,转变增长方式,大力推广“公司+农户+标准化”养殖模式,推进健康养殖,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小区。推进标准化规模饲养,继续加强畜牧业标准化工作,建设一批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点,推进畜牧业产业化,促进生猪生产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三、进一步推进生猪生产科技保障体系建设。实施科技入户进村计划与人才培养战略。认真制订好计划,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技术推广和培训,建立新型的畜牧业科技推广模式。以生猪良种补贴为抓手,大力推广人工授精技术,加快推广品质好、抗病能力强、生产性能高的优良品种,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和生产性能。大量引入高科技人才及培养实用人才,动员各级畜牧技术推广人员,深入基层,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及时解决生猪科学饲养中的技术问题,提高养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养殖效益。
四、切实加快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以重点发展畜产品加工为突破口,促进畜禽养殖业的发展。以冰鲜肉、分割肉为主产品,兼于生产方便卫生的熟食肉制品。认真做好规划,引进国内外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及先进的加工工艺与生产线,建立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冷却肉加工系统。加快建设一批生猪、文昌鸡加工企业,推进生猪、文昌鸡等加工业发展。扶持发展奶业加工业。搞好动物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实现多次转化增值,实现由销售活体畜禽向销售加工产品转变,由传统的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转变。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帮助加工企业开展畜禽屠宰加工资质等级认定。开展屠宰加工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技能培训,实行屠宰加工技术人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确保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五、进一步完善生猪市场体系建设。构建国内外畜产品销售网络,拓宽海南优质畜产品消费市场。一方面,以港澳市场为突破口,在国内部分大中城市建立销售网络;另一方面,积极开拓韩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际市场,扩大出口份额。通过猪肉市场预警机制与覆盖全省的生猪市场监控体系的建立健全,加强生猪市场预测工作;加强监测和信息引导,及时应对化解养猪业市场风险;完善畜产品价格月报制度,健全畜牧业生产统计、监测制度,加强运行分析,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加强信息发布和预警工作,引导养殖者正确认识市场形势,指导养殖户合理安排生产,实现生猪生产增产增收。鼓励更多养猪企业、专业户进入市场,开拓生猪运销渠道。
六、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与销售环节管理工作。加强生猪市场调节和监管工作。尤其要做好2008年春节期间的猪肉供应工作。规范生猪屠宰工作,统一生猪屠宰收费标准,降低猪肉销售成本。对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厂清理整顿,合理规划建设生猪屠宰厂,建立生猪屠宰、检疫、市场销售联动监管机制。商务、工商、物价、畜牧、公安等部门要联合组成工作组定期检查猪肉销售市场,加强市场监管,打击猪贩子联合压价收购生猪,哄抬肉价,欺行霸市等行为,促进生猪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竞争,使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安全肉”,推动生猪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七、认真抓紧落实国家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坚决落实国家各项扶持政策,加大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支持力度,做好2008年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省、市县财政配套资金预算。及时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经费。继续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力争实现能繁母猪“应保尽保”的目标。继续扶持生猪规模养殖,充分利用中央扶持资金,抓紧规划实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建设。要进一步扶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及健康养殖企业。要加大畜禽养殖技术培训补贴经费,组织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推进生猪品种改良。要及时总结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经验,建立动态监测制度,切实发挥奖励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八、继续加大无疫区防控体系建设力度。加强无疫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层防疫体系建设,健全村级畜牧兽医员队伍,落实必要的生活及工作经费补助。实施“千村万户”疫病防控计划,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尤其要加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力度,降低生猪饲养风险。抓好免疫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生猪蓝耳病等疫病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增强养殖户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大力促进生猪生产。
九、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和给予高校学生食堂补贴等政策措施,保证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发展生猪生产,提高生猪出栏率,稳定猪肉价格,是控制副食品价格上涨,防止通胀的重要措施。各市县、省直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狠抓各项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价格政策措施的落实。要多做正面宣传,任何部门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环保等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对确实污染环境的生猪养殖场要以教育整改为主。要认真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养殖场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抓好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同时要注意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不折不扣地把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有关政策落到实处。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