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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畜牧食品局关于开展饲料兽药及畜产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2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91
各县、市、区畜牧食品局:

  为确保饲料兽药及畜产品安全,开展“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 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按照四川省 2008年饲料安全“全覆盖”整治行动方案和 2008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净化饲料兽药等投入品市场,保障奥运期间畜产品市场安全。经研究,市局将对全市饲料兽药市场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及监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 一 )投入品

  1 、饲料生产企业 (单一饲料生产企业除外 )。

  2 、饲料兽药集散地及乡镇经营市场。

  ( 二 )无公害畜产品获证企业及产地受控场户。

  ( 三 )纳入生猪标准化建设项目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二、检查内容

  ( 一 )饲料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 1、饲料生产企业车间设施、加工设备、质检仪器等生产条件,  质量管理措施等制度文件,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检验等记录档案。 2、药物饲料添加剂及 大宗原材料采购质量 及仓储管理情况,特别查有无使用“盐酸克仑特罗”、“蛋白精”“抗生素滤渣”等非法添加物的行为。 3、 产品标签标注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标签标准》。

  ( 二 )饲料兽药市场。重点检查 1、饲料兽药销售是否持证经营。 2、兽药有无“人用药”、非“ GMP”兽药,饲料有无“舀舀药”、现配现售的“代加工”以及经营、添加违禁药品的行为。 3、有无经营过期失效、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低质低价的行为; 4、经销饲料产品是否具有企业及产品检验报告等备案资料,标签是否按标准附具;有无经销假冒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批准文号生产的饲料兽药; 5、饲料兽药购销台账是否建立,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6、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内的饲料是否符合要求。

  ( 三 )无公害畜产品获证企业及产地受控场户。重点检查 1、获证企业的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加工设施及生产过程是否符合规程,是否具有质量安全意识、控制措施及检验手段,加工原料是否来源无公害产地,对无公害畜产品产地是否进行了质量管理和控制。 2、受控规模养殖场用药用料是否规范,休药期是否执行。 3、企业和养殖场生产环境和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生产过程记录是否真实、及时、完整,记录档案是否有据可查。

  ( 四 )纳入生猪标准化建设项目的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检查规模养殖场建设的标准化程度,选址是否科学,养殖污物排放是否对环境无害,疫病防治、用料用药是否规范,是否对生产过程进行记录,是否纳入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规划。

  ( 五 )各县、市、区对饲料兽药市场的规范管理和整治工作记录记载以及对畜产品安全的监管情况。

  三、时间安排

  从 2008年 7月 1日至 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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