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兽药新闻 » 正文

吴江市开展对渔药经营和水产养殖的联合执法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0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97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防止渔药经营户和水产养殖单位(户)违规经营和使用违禁渔药,确保吴江市水产品安全。近日吴江市水产局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与食药监、工商等部门一起成立了2个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分赴平望、震泽、汾湖、同里及松陵等5个重点镇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切实加强协作,实现齐抓共管,从而保证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这次联合执法检查,以平望、震泽温室甲鱼养殖场为重点,对生产记录、渔药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温室甲鱼养殖场8家,对未建立生产记录和记录不完善的生产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查获人用药用于水生动物的案件1起。以渔药经营户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渔药经营许可证、是否经营国家禁止使用或假冒伪劣渔药等情况,共检查渔药经营户20家,查获违法案件9起,其中,无证经营2起、经营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1起、经营未经过国家审查批准的渔药6起。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