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现代农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畜牧业发展现状,特制定辽宁省现代畜牧业推进计划.
一、基础条件
自2003年以来,各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以深化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为切入点,积极推进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科学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有效地保障了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如期实现了畜牧业倍增目标,为实施辽宁省现代畜牧业推进计划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创造了极其有利的条件。
(一)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显著,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建成。2003年11月25日,省委决定撤销省畜牧兽医服务总站、设立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拉开了辽宁省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序幕。经过五年的努力,承担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等多项职责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形成。目前,省、市、县三级设立动物卫生行政管理机构116个,其中省及13个市、70个县(市、区)独立设置了动物卫生行政管理机构;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所89个,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88个,兽药饲料监察所15个,独立的动物检疫站18个。根据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形势发展需要,对省局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重组。在全省1023个乡镇、涉农街道(除大连市外),设立513个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全省11790个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都有防疫员,村防疫员总数达13519名。目前,省、市、县、乡、村五级动物卫生工作机构共有工作人员2.3万名。
(二)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明显提高,重大动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建立了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落实了“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责任制度,完善了动物防疫地方法规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与指挥体系,制定了防控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了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兽医实验室、冷链体系、检疫监督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检测能力、监督办案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面落实了免疫、检疫、监测、预警等防控措施,我省动物防疫工作处于全国先进行列。辽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对增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促进畜产品出口发挥了重要作用。几年来,成功扑灭了黑山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妥善处置了多起重大突发事件。
(三)畜禽良种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供种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五年来,各有关单位创新机制,加强品种选育和新品种培育,加大引种力度,科学实施良种工程建设项目,抢救濒危品种,探索地方良种资源开发,取得显著成效。引进种猪规模大幅度增加,种猪后裔测定和选育工作扎实推进,种源质量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肉牛、绒山羊新品种、新品系培育取得较大进展。辽育夏洛来牛新品种培育工作已进入审定阶段,辽宁绒山羊常年长绒型新品系选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获省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地方品种资源保护工作出现了新局面。荷包猪已摆脱濒危状态,沿江牛、辽宁黑猪和豁鹅等品种保护工作已步入正轨,辽宁绒山羊和大骨鸡等品种开发初见成效。各项良种补贴和良种工程项目建设成效明显。全省畜禽良种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结束了从外省大量购入种畜、仔畜的历史。2002年,我省从外省购入种猪6000多头、商品仔猪500多万头,蛋种鸡、肉种鸡的自给率分别为70%和40%。2007年,我省外销种猪近万头、商品仔猪10万多头、父母代蛋种鸡150万套、商品代蛋鸡雏1000万只,肉种鸡自给率达到80%,肉牛、奶牛、绒山羊和肉羊的供种能力均有较大幅度提高。
(四)畜牧业发展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省累计建成畜禽养殖小区8698个,规模饲养场(户)发展到44万个,肉蛋奶总量的70%来自规模饲养,标准化规模生产已成为拉动畜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累计建成投产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63家,年加工能力近400万吨,畜产品加工率近50%,畜牧业产业化水平全面提升。建成各类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859个,有近10万个饲养场(户、小区)初步实现合作经营。在抚顺市大伙房水库流域实施的畜牧业清洁化生产试点取得成功,探索出一整套适合我省畜牧业生产实际的粪污处理模式,为有效控制大火房水库的水源污染和促进全省发展健康养殖积累了经验。建设各类人工草地260万亩,发展种草养畜专业户6.3万个,户均年纯增效益达6亿元。全省用于加工优质牧草产品的人工草地达100万亩,牧草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已发展到30余家,总加工能力达15万吨以上,草业产业化进程加快。草原权属确定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到2007年末全省累计确权草原122万亩。
(五)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强,药残控制取得显著成效。2007年全省饲料总产量800万吨,产值180亿元,饲料产量、产值在全国饲料行业排名分别由五年前的第11位、第10位,跃居到第5位。在全国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我省饲料产品合格率在95%以上,居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全省有48家兽药生产企业通过国家GMP认证,与五年前相比,企业生产规模相对扩大,管理状况有所改善,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在全国兽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我省生产的兽药产品合格率是高于90%的3个省份之一。到2007年全省已认定无公害畜产品产地335个,认证无公害畜产品80个,认证产品产量40万吨,年销售额36亿元。认证产品销往北京、广州等大城市超市,质量稳定,深受消费者欢迎。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全省14个市均组建了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为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省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全省畜产品中瘦肉精已连续两年零检出;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率也由前些年的10%以上,降至目前的1%以下,在全国处领先水平。
(六)畜牧兽医法律体系逐步完善,依法行政理念不断加强。五年来,国家出台了《畜牧法》和《农产品安全法》,修订了《草原法》和《动物防疫法》。省政府加大了地方配套立法力度,2005年制定了《辽宁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实施办法》,2006年在全国率先制定了《辽宁省畜禽产品药物残留管理办法》,2007年制定了《辽宁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我局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制定了20种行政处罚文书,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实行综合审批制度、案卷评查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初步形成了各级动监部门依法行政、广大从业人员依法生产和经营的可喜局面。
(七)全面完成倍增计划目标,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据省统计局统计公报,2007年全省肉、蛋和 牛奶产量分别为395万吨、252.2万吨和99.6万吨,分别比2002年增加46.2%、57.8%和2.2倍;肉、蛋、奶产量在全国分别排在第7位、第4位、第8位,分别比2002年前移3位、1位、5位。2007年全省畜牧业产值为730亿元,增加值为360.1亿元,分别比2002年增加102%、141%,超额完成了畜牧业倍增计划目标。畜牧业产值在全国排第7位,比2002年前移2位。在保障我省有效供给的基础上,外销畜禽及其产品数量大幅度增加。2007年全省外销生猪850万头,牛羊410万头(只),禽9500万只,分别比2002年增加1.5倍、3.5倍、1.2倍;外销猪肉30万吨,牛羊肉11.5万吨,禽肉87万吨,分别比2002年增加12倍、6倍、5.4倍;外销禽蛋66.5万吨,比2002年增加3.4倍。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几年来,全国畜牧业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内畜产品需求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增长期,部分畜产品出现供给不足,“区域性生产、全国性消费”的趋势日益明显;重大动物疫情日趋复杂;落后的生产方式、薄弱的监管力量与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凸显。
我省发展现代畜牧业优势明显。城镇人口密集,整体消费水平较高,近临京津等重要的国内消费市场和日、韩、俄等畜产品消费大国,发展现代畜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地处东北玉米带、大豆主产区,发展畜牧业饲料资源丰富;位于温带、暖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区,畜禽四季出栏,畜产品均衡上市;畜禽良种化程度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健全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体系,能够为畜牧业健康发展起到根本性的保障作用。尤其是通过实施畜牧业倍增计划,使我省的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畜牧业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我省已经具备了建设现代畜牧业所需要的良好产业基础,全面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时机已经成熟。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我省畜牧业应该走在前面。
2007年中央提出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8年中央提出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为我们发展现代农业指明了方向。畜牧业现代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标志,省委、省政府已经把畜牧业确定为现代农业的主导产业,对发展现代畜牧业提出明确要求。今后五年,是我省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实施现代畜牧业推进计划统领全局,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畜牧业基础建设,以实施现代畜牧业推进计划为主线,全面提升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充分发挥全省动物卫生组织体系的作用,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今后五年,我们要通过实施现代畜牧业推进计划,把我省建成技术集约型、资源高效利用型、环境友好型畜牧业大省。具体目标是:到2012年,全省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527万吨、267万吨、172万吨,年均分别增长6%、1%、10%,畜牧业产值达到1200亿元。饲料总产量达到1000万吨,饲料工业总产值达到250亿元。全省畜牧业初步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机制完善,保证重大动物疫病处于可控状态。无疫区示范区通过国家验收,猪、鸡、大牲畜死亡率控制在5%、13% 和1%以下。规模化畜禽养殖比重达到90%以上。80%的规模养殖场和饲养小区全部达到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标准,规模养殖场和饲养小区生产的畜产品要全部通过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兽药生产企业全部按照GMP标准组织生产,兽药经营企业全部达到GSP标准;畜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出率在百分之一以下。
实施现代畜牧业推进计划的主要任务就是加强动物卫生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提升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构建现代畜牧业发展体系。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从“粮猪安全天下”的战略高度出发,积极推进国务院在新形势下重新提出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大从国外引进良种工作的力度,保持我省种源质量在国内的领先地位。加强种猪后裔测定和选育工作,逐步提高种猪质量。加强肉牛、肉羊、绒山羊、肉鸡、肉鹅和黑猪新品种培育,提高自主育种能力。创新保种机制,进一步搞好地方良种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对良种工程建设和良种补贴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质量。推进种畜禽场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依法加强对种畜禽的管理,搞好良种登记工作。建立完善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为畜牧业发展提供种源保障。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快畜牧业优势区和特色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调整畜牧业生产结构,继续实施肉牛、奶牛、肉羊、绒山羊和肉鹅生产推进计划,推进标准化规模饲养、清洁化健康养殖、组织化合作生产和产业化一体经营,保障畜产品供给安全。大力发展饲料工业,重点培育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大型饲料企业,完善饲料安全评价系统。加大秸秆等非粮食饲料开发力度。建立草原确权专项补贴制度,明确草原权属,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加快牧草种籽繁育基地建设,增强优质草种供种能力。推广草地改良、人工种草和草地轮作方式,推行三元种植结构。加快建立草产品生产加工示范基地,推动草产品加工业发展。
——完善现代畜牧业保障体系。进一步深化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动物卫生工作职责。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测预警和检疫监督体系,加强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建设,建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系统,实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动物免疫、检疫、监督工作,推进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不断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和应急能力,建立防控重大动物疫病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动物卫生体系的公共管理职能和根本性保障作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争取将县级以上动监所、草原监理中心、种畜禽监管站、药监所列为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构建覆盖面广、责任范围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障机制,稳定动物卫生队伍。
——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尤其是基层队伍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加强兽药、饲料与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能力。积极探索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并实施监督抽检、信息发布、应急处置、投诉举报、质量追溯等管理制度。加强兽药、饲料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全面组织实施畜产品安全工程,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健全现代畜牧业预警预报体系。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职能,以监测、检验、调查为手段,依据监测、检验、调查结果,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预测,对畜牧业投入品的质量,畜禽产品的生产、销售和质量,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以及草原防灾、减灾能力做出科学的预警预报,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并以此指导生产、引导消费。
——探索建立现代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深化畜牧兽医科研、技术推广机构改革,建立鼓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支持畜牧业饲养企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技术研发能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建立多元的科研和推广体系。规范科研、技术推广管理,提高科技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科技投资效益。加强省畜牧兽医科研、技术推广单位的基础建设,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的设施条件和手段要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同时,加强在职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积极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巩固基层推广体系建设成果,稳定队伍、规范管理、提高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加强新型农民和企业技术人员培训,造就建设现代畜牧业的人才队伍。探索建立以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从产地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从研发到市场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的现代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提高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着力开展科技攻关和先进实用技术集成配套,解决制约畜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推进现代畜牧业政策支持体系建设。目前,国家和省两级已经初步建立了现代畜牧业政策支持体系。实施良种补贴、母畜补贴、强制性免疫疫苗补贴、疫病扑杀补助和政策性保险制度,扶持标准化、规模化和健康养殖,奖励畜产品调出大县。我们要在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扶持的同时,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工作,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扶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争取进一步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尤其是要探索建立畜牧业风险补偿机制,逐步形成稳定规范的制度。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推进计划。一是增加种畜禽引进。到2012年,全省引进原种猪10000头以上,肉用种公牛90头以上,乳用种公牛20头以上,原种肉羊2000只以上,祖代蛋种鸡4.5万套以上、父母代蛋种鸡235万套以上,父母代肉种鸡400万套以上。二是积极开展引进品种的选育工作。以引进品种猪、肉羊选育为重点,开展品种选育工作,延缓引进品种退化速度,减少对国外种源的依赖程度 ;三是开展新品种培育工作。加快地方畜禽良种保护、开发利用和选育工作,有计划地开展新品种培育,到2012年育成辽育夏洛莱肉牛、辽育利木赞肉牛、辽宁黑猪新品系、肉羊、肉鹅等畜禽新品种。四是强化重点种畜场建设,实现良种产业化生产经营。巩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成果,建设种畜禽繁育生产基地,加快良种扩繁速度,满足养殖场(户)对良种的需要。到2012年,把我省建成国内种猪、蛋种鸡、种牛、种羊生产基地。
(二)实施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进计划。以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为主线,以保障畜产品供给安全为目标,以加强基础建设为着力点,以畜牧小区、合作社、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主要载体,着力提升标准化规模饲养、清洁化健康养殖、组织化合作生产、产业化一体经营、制度化政策支持和法制化科学管理水平,推动畜牧业向技术集约型、资源高效利用型、环境友好型转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到2012年,全省畜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50%以上,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950亿元;每年新建畜禽养殖小区100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比重达到90%以上,优质品牌畜产品比重达到80%以上;每年扶持建设100个省级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70%以上的养殖业户加入合作社或专业协会;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全省90%以上规模饲养场(小区)建立粪污处理设施。
(三)实施动物疫病防控工程推进计划。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健康养殖,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和《国际动物卫生法典》的要求,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以人为本、科学有效地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力争今后五年无疫区示范区通过国家评估和国际双边、多边认证,猪、鸡、大牲畜死亡率控制在5%、13%和1%以下。重点推进动物疫病控制体系、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动物防疫屏障体系、冷链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和种畜禽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技术,制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规划,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检疫、监测、消毒、无害化处理和防疫监督等工作,不断提高我省动物防疫和畜禽健康养殖水平。
(四)实施畜产品安全推进计划。一是大力扶持发展饲料加工龙头企业。力争有80家饲料企业达到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标准,并通过ISO9000或HACCP质量体系认证。二是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全省有50家兽药生产企业通过国家GMP认证。省内兽药经营企业全部达到GSP标准。三是加强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与监管工作。全省完成对1000个规模养殖场和饲养小区的无公害产地认定,并对其生产的产品完成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四是加强畜产品安全监控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物质监控计划。不断加大监督抽检的范围和频次,对检出的阳性产品,依法严肃查处。五是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与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畜产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对现有市级检测机构进行改造扩建,使其全部达到省级验收标准。
(五)实施现代草业发展推进计划。立足辽宁草业发展现状和自然资源实际,在2008年~2012年期间实施八大草业项目,全面恢复草原资源总量,改善草原植被状况,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现代草业经济。主要措施:一是建设和谐的草地牧业,扶强草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保证饲草饲料常年均衡供应,发展种草养畜大户、小区;二是建设和谐的草地农业,开展草田轮作、粮草间作、农田种草等措施,以草为纽带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种植业“三元结构”,发挥草原为畜牧业提供饲料和为农业提供肥力的双重作用;三是建设和谐的草地林业,实行“果草间作”、“林草间作”,形成草、灌、乔相结合最稳定最完整的生态结构。通过上述各系统间互相耦合,充分发挥草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潜能,实现草业现代化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六)实施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计划。一是强化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建设。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动物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5〕46号)要求,巩固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建设成果,保证人员工资、人员编制、办公场所落实到位,防止出现反弹。加强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主力军作用。二是加强执业兽医和执业单位管理。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实行全国统一的执业兽医和执业单位管理,做好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三是完善财政保障机制。保证全省从事动物检疫工作人员工资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及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标准。
(七)实施动物卫生监管人员和有关从业人员考试推进计划。按照“以考试合格为标准,以岗位实际工作需要为内容,以微机化考试为主要手段”的指导原则,实行全省动物卫生监管人员和有关从业人员统一分类分级考试,切实提高全行业的业务素质、执法水平和从业水平,以适应动物卫生监管和畜牧业发展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省局负责考题等软件建设,省、市和部分县(市、区)要建立考试中心,2008年省局将启动这项工作,力争8月份开始首批考试,2009年和2010年分别启动市、县组织的考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