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活禽专业批发市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认真检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包括活禽集中屠宰场地的卫生情况、防检疫情况、消毒情况、进出场情况以及记录记载等;严格检查活禽经营者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情况,查看经营的活禽是否具有并公示检疫证明,是否建立购销台账,是否落实定期清洗、消毒制度,是否违规经营野生禽鸟;是否存在异常发病或死亡情况,是否配合市场管理方对病死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174家有活禽交易、宰杀的农贸市场已停止活禽交易、宰杀行为,进行了家禽集中屠宰,1815家休闲农业全部恢复营业。 二是加强了对畜禽养殖场(户)动物防疫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畜禽养殖场(户)畜禽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是动物卫生防疫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落实定期清洗、消毒制度,进出栏是否主动申报检疫,无害化处理是否符合规定,养殖场(户)是否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 三是加强畜禽流通监管。全市建立了非洲猪瘟道路临时检查点53个,295个畜牧兽医人员开展了一非洲猪瘟、禽流感为主的检查,做到了24小时全天候值班值守,在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疫病防控的同时,重点检查贩运家禽及其制品的检疫情况,切断疫病传输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