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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对违法托运生猪行为开展联合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7  来源: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561
核心提示:最近,农业农村部通报了多起通过网络交易经营、运输未经检疫、检测的生猪而引发非洲猪瘟疫情的案例,给各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带来严重隐患。4月10日,有群众反映,我市发现客运车辆托运仔猪现象。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疫情,防止客运车辆违法违规托运生猪,我局立即与市交通局衔接,通报了群众反映情况,请求其加强我市客运车辆管控,严禁客运车辆非法托运生猪。4月14日,泸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对泸州客运中心货物托运工作进行了联合监督检查,检查组重点对泸州市客运中心的客运车辆及近

最近,农业农村部通报了多起通过网络交易经营、运输未经检疫、检测的生猪而引发非洲猪瘟疫情的案例,给各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带来严重隐患。4月10日,有群众反映,我市发现客运车辆托运仔猪现象。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疫情,防止客运车辆违法违规托运生猪,我局立即与市交通局衔接,通报了群众反映情况,请求其加强我市客运车辆管控,严禁客运车辆非法托运生猪。4月14日,泸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对泸州客运中心货物托运工作进行了联合监督检查,检查组重点对泸州市客运中心的客运车辆及近期托运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立即停止通过客运车辆非法托运生猪行为;二是托运生猪以外的动物必须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凭检疫证明运输;三是做好托运动物的货主详细情况、动物种类、数量、货值、来源、去向等记录台账;四是发现通过客运车辆运输生猪要立即报告当地执法机构。4月15日,市农业农村局召集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召开座谈会,就加强网监、客运、邮政、快递等单位的管理进行了商讨,要求成员单位严格监控网络交易,禁止未经备案车辆运输未经检疫、检测的生猪,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要立即予以报告,多措并举,加大非洲猪瘟防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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