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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头能繁母猪可获千元赔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27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21
从今年起,政府部门和保险公司共同分担养殖能繁母猪的风险。在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造成能繁母猪死亡时,养殖户的每头猪可获得1000元赔偿。

    昨天市政府召开的相关会议透露:可以参加能繁母猪保险的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投保的能繁母猪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投保时能繁母猪在8个月至4周岁(不含);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和条件能够保证饲养质量等。在保险期间,如果因为火灾、爆炸或雷电、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猪丹毒、猪肺疫、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等病害导致能繁母猪死亡的,养猪户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享受保险赔偿。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险费为每头60元。保险费由上级财政补贴58.4%,县(市)区财政补贴21.6%,养殖场(户)个人缴纳20%。

    据了解,我市是生猪养殖大市,生猪出栏量每年都居全省前列,能繁母猪存栏量超过20万头,推行能繁母猪保险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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