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畜产品。
1、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如鸡蛋,产地环境需符合“GB/T18407.32001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或“NY/T388-1999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生产过程需符合“NY5040-2001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5041-2001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兽医防疫准则”、“NY5042-2001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饲料使用准则”、“NY5043-2001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管理准则”,产品质量需符合“NY5039-2001无公害食品蛋鸡”。
2、经认证合格获得产品认证证书。
3、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目前,无公害种植业产品、渔业产品和畜产品使用同一个标志,已于 2002年间月25日由农业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告。
4、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畜产品。这里所说的初加工是不能使畜产品的性质发生变化或添加其它成分。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的管理部《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三定”方案的职责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分工负责,共同做好全国无公害畜产品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实施主体: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