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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新型瘦肉精案主犯获刑12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03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282

据《中国日报》报道 3月1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震惊全国的首例“新型瘦肉精案”,一审宣判被告福建省龙海市海新饲料预混有限公司及蔡某等5人非法经营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单位龙海市海新饲料预混有限公司罚金100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蔡某、黄某等5人12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追缴被告单位龙海市海新饲料预混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63万元。

2011年4月28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截获一箱含苯乙醇胺A的小包营养素,经查该营养素为“瘦肉精”新品种,一时间全国震惊。该系列案件所涉8名被告人和1被告单位陆续送交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审理。而此次被告福建省龙海市海新饲料预混有限公司及蔡某等5人非法经营案为该系列案件最后一案,也是案情最复杂,涉案人员最多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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