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动物用医药品时,成为问题者为药品对对象动物的副作用、病原菌的药剂耐性及食品生产物中医药品残留引起的公共卫生问题。就鱼而言,副作用除采饵不良致使成长停滞以外并无其他重大副作用,而且申请制造许可时已接受试验自无问题。至於病原菌药剂耐性因鱼的病原菌与人及家畜之间并无共同病原菌,所以鱼的耐性菌不致影响人及动物,而且R因子的耐性传达,依据最近研究结果并无可能性。总之,对鱼施药时成为问题者,仅由不适当使用医药品结果,供食用市售养殖鱼体内残留药品而影响人健康一项而已。此点不限於鱼,亦为以食品生产为目的之家畜家禽共同的问题。近年鉴於畜产及水产使用医药品实况而要求修改,制定正确使用动物用药品声浪涌起,实为有关业者面临反省,实行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