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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类药物使用的8要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0-13  来源:中国禽病网  浏览次数:206

1、合理用量

任何药物都有它的使用安全范围,只有在该范围内酌情决定用量才可以达到使用之目的,磺胺类药物也不例外,它与饲料混合使用时,首次用量或第1天用量要加倍,然后再给以治疗用量(混饲给药蛋鸡一般为0.05%-0.10%,肉鸡不要超过0.02%),预防用量均减半,在使用磺胺类药物的过程中,如果出现可视黏膜苍白或黄染、卧地嗜睡、兴奋不安、肌肉阵颤、腹泻、出血等中毒症状时,要立即停药。

2、避免配伍禁忌

磺胺类药物最好单独使用,不宜在鸡的活菌疫苗免疫接种前7天、后10天使用,不宜与青霉素、氯丙嗪等任何酸性药物一起使用,禁止与人工盐、硫酸钠、石膏等含硫的药物和拉沙菌素、莫能菌素、盐霉素等抗球虫药物同时使用,避免与有泌尿系统毒性的药物同时使用。

3、重视药物质量

应根据兽医技术人员的建议到质量有保证、信誉良好的兽药经营单位选购磺胺类药物,并注意其包装上的批准文号、生产厂址、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以及使用说明书等,避免购入“三无”或过期变质的磺胺类药物。

4、搞清对象范围

磺胺类药物在养鸡生产中的使用对象仅限于1月龄以上的雏鸡和育成鸡,主要用于防治球虫病、卡氏白细胞原虫病及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巴氏杆菌、痢疾杆菌、葡萄球菌等引起的细菌感染。

5、 酌情决定用量

任何药物都有它的使用安全范围,只有在该范围内酌情决定用量才可以达到使用之目的,磺胺类药物也不例外,它与饲料混合使用时,首次用量或第1天用量要加倍,然后再给以治疗用量(混饲给药蛋鸡一般为0.05%-0.10%,肉鸡不要超过0.02%),预防用量均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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