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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滥用缩宫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29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462
  陈某的白宠物犬一岁半,发现分娩迹象36小时仍没有产出幼崽,犬主人十分着急,便给它注射了一支缩宫素(1毫升含10国际单位),等了一段时间后仍不见分娩,抱给笔者求治。经检查胎儿仅一只前肢进入产道,头部后仰位难产;腹中的其他胎儿也都听不到胎音。经过剖腹产手术,取出4个死胎,而且每个胎儿鼻口都发青紫,身体还没有发生气肿,沾在身上的羊水没有变质,分明刚死不久。按正常日子推算刚刚61天,胎儿本应该全部成活。这足以说明缩宫素起了反作用:缩宫素引起母犬子宫强烈收缩,胎盘血管受挤压萎缩,断绝了胎儿的血液供应,造成胎儿窒息死亡:胎儿刚要进入骨盆时,如果胎位稍有不正,或产道不畅,正确的办法是将胎儿推回腹腔进行调整,待无阻挡时会自然产出或顺利助产。而缩宫素导致子宫强烈收缩恰恰加重了胎位不正的程度。

  此类事故在临床上经常遇到,不仅发生在犬身上,而且发生在羊、猪、牛、马身上。很多人(包括某些兽医)发现母畜分娩过程稍有延长,就急不可待地注射缩宫素,孰不知若用之不当则是祸根!在此有必要重温《默克兽医手册》中的一段话:“……在胎儿位置合适、产道无障碍时可用催产素3~20国际单位。”也就是说,不可在胎儿和产道情况不明时滥用缩宫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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