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 » 疾病诊治 » 其他 » 正文

动物疫情的监控与扑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6-18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99
核心提示:《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采取综合防控措施。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畜禽疫病分为三类:一类疫病,是指对人畜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疾病,主要包括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等。

  二类疫病,是指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措施,防止扩散的疫病。其中,多种动物共患病主要有伪狂犬病、狂犬病、炭疽病、魏氏梭菌病、副结核病、布鲁氏菌病、弓形虫病、棘球蚴病、钩端螺旋体病等。

  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疫病。其中,多种动物共患病主要包括黑腿病、李氏杆菌病、类鼻疽、放线菌病、肝片吸虫病、丝虫病等。

  发生疫病时,畜禽养殖场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隔离病禽,指定专人饲养管理,同时尽快确诊;尽快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疫情。

  遇到下列情况应采取严格的隔离、扑杀措施———养猪场发生口蹄疫、猪瘟等,养牛场发生口蹄疫、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炭疽病等,养羊场发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蓝舌病、炭疽病等,家禽养殖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等。除上述所列之外,需按照农业部颁布的规定执行。

  在疫病发生期间,应对禽舍、道路及所有用具按《畜禽产品消毒规范》进行严格消毒,每天1~2次。饲料、粪便、病死畜禽要按《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范》做无害化处理,在最后一只病畜禽治愈或处理后2周,再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消毒,方可按规定程序解除隔离或封锁。对尚未出现疫病的畜禽进行紧急预防接种。

  畜禽运输车辆应清洁卫生,车内无引起畜禽意外伤害的尖锐物品,车内地板防滑。畜禽运输时,应有足够的空间,使之能自然站立或卧着。伤残、患病畜禽不得运输。


 
 
[ 文章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文章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