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 » 养殖技术 » » 正文

无公害羊肉生产技术要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9-26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315
我国羊肉生产正从分散饲养、个体屠宰加工与低质量的状态向集约化、规模化饲养、集中屠宰加工与高档羊肉生产转变,为进一步提高羊肉及其产品的质量,增加我国羊肉及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现将无公害羊肉生产技术要点,简单介绍一下,供参考。
饲料原料
  生产无公害羊肉,对饲料有严格要求。首先,要选用无发霉、变质、结块及异嗅、异味的饲料原料,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含量不能超标,不使用除蛋、乳制品外的动物源性饲料,不使用各种抗生素滤渣和违禁药物。饲料添加剂必须是农业部允许使用的品种和取得批准文号的新饲料添加剂品种。其次,配料过程要求操作规范,投料量准确,饲料产品的生产、运输、使用过程无污染。
饲养管理
  羊场工艺   羊场环境要充分考虑放牧和饲草、饲料条件,羊场应建在地势干燥、排水良好、通风、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羊场周围3千米以内无大型化工厂、采矿场、皮革厂、肉品加工厂、屠宰场或畜牧场等。羊场距离干线公路、铁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1千米以上,远离高压电线。羊场周围有围墙或防疫沟,并建立绿化隔离带。
  羊场生产区要布置在管理区主风向的下风或侧风向,羊舍应布置在生产区的上风向,隔离羊舍、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死羊处理区设在生产区主风向的下风或侧风向。场区内净道和污道分开,互不交叉。按性别、年龄、生长阶段设计羊舍,实行分阶段饲养、集中育肥的饲养工艺。饲养区内不应饲养其他经济用途的动物。
  羊舍设计应能保温隔热,地面和墙壁应便于消毒。通风、采光良好,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低。羊场要有废弃物处理设施。
  羊只引进  引进种羊要严格执行《种畜禽管理条例》,并进行检疫。购入羊要在隔离场(区)观察不少于15天,经兽医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转入生产群。
  卫生消毒 选用合理的消毒剂。采用喷雾消毒,用规定浓度的次氯酸盐、有机碘混合物、过氧乙酸、新洁尔灭等,进行羊舍消毒、带羊消毒、羊场道路和周围,以及进入场区的车辆消毒。浸液消毒,用规定浓度的新洁尔灭、有机碘混合物水溶液,洗手、洗工作服或对胶靴进行消毒。紫外线消毒,人员入口处设紫外线灯照射至少5分钟。喷洒消毒,在羊舍周围、入口、产房和羊床下面撤生石灰或火碱液进行消毒。火焰消毒,用喷灯对羊只经常出入的地方、产房、培育舍,每年进行1~2次火焰瞬间喷射消毒。熏蒸消毒,用甲醛等对饲喂用具和器械在密闭的室内或容器内进行熏蒸。  环境消毒,羊舍周围环境定期用2%火碱或撒生石灰消毒。羊场周围及场内污染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月用漂白粉消毒1次。在羊场、羊舍入口设消毒池并定期更换消毒液。人员消毒,人员进入生产区净道和羊舍,要更换工作服、工作鞋,并经紫外线照射5分钟进行消毒,要遵守场内防疫制度,按指定路线行走。羊舍消毒,每批羊只出栏后,要彻底清扫羊舍,采取喷雾、火焰、熏蒸消毒。用具消毒,定期对分娩栏、补料槽、饲料车、料桶等饲养用具进行消毒。带羊消毒,定期进行带羊消毒,减少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日常管理   羊场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传染病者不应从事饲养工作。场内兽医人员不应对外诊疗羊及其他动物的疾病,羊场配种人员不应对外开展羊的配种工作。要防止周围其他动物进入场区。
  选择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虫药,定期对羊只进行驱虫、药浴,应对成年种公羊、母羊定期浴蹄和修蹄。应经常观察羊群健康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不喂发霉和变质的饲料、饲草。育肥羊按照饲养工艺转群时,按性别、体重大小分群,分别进行饲养。群体大小、饲养密度要适宜。每天打扫羊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使用垫草时,应定期更换,保持卫生清洁。定期定点投放灭鼠药,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应做深埋处理。消除水坑等蚊蝇滋生地,定期喷洒消毒药物。
  运输要求   商品羊运输前,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GB 16549《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合格者方可上市或屠宰。运输车辆在运输前和使用后应用消毒液彻底消毒。运输途中,不应在城镇和集市停留、饮水和饲喂。
  废弃处理  羊场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实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原则。对可疑病羊应隔离观察、确诊。有使用价值的病羊应隔离饲养、治疗,彻底治愈后,才能归群。因传染病和其他需要处死的病羊,应在指定地点进行扑杀,尸体应按GB1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处理。羊场不应出售病羊、死羊。
  资料记录 对羊场所有羊只应准确、可靠、完整进行记录,要求有引进、购入、配种、产羔、哺乳、断奶、转群、增重、饲料消耗记录,羊群来源,种羊系谱档案和主要生产性能记录,饲料、饲草来源、配方及各种添加剂使用记录,疫病防治记录,出场销售记录,并且最少保留3年。



 
 
[ 文章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文章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