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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用药五误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01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04
     随着全价配合饲料的推广,水产养殖集约化水平不断提高,部分养殖户由于缺乏科学用药知识,在用药过程中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注重鱼病预防,发病后盲目用药。养殖户不能够坚持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没有根据天气、鱼的生长状况和鱼病流行规律及时用药,有的长期不预防,有的则无目的地简单泼洒些杀虫、消毒药物。一旦鱼生病,特别是鱼死亡或吃食减弱时总想一下子解决问题,于是盲目用药,具体表现为用过一种药后只要一两天内没有明显效果,就立即换另一种药。频繁换药的结果是耽误病情,甚至使鱼发生药物中毒,加重病情,即便是最后鱼病得到了控制,也不知道是哪种药在起作用。
  二、盲目加大药量。鱼发病后不少养殖户盲目加大药量,认为药量越大治疗效果越好。殊不知,这样做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收到一定的效果,但也留下了较大的隐患,如造成慢性药物蓄积中毒,损坏肝肾功能,引起鱼自身解毒功能下降;杀灭肠道内的有益菌,破坏肠道内正常菌群的平衡,造成代谢紊乱;诱导耐药菌株的产生,给鱼病治疗带来隐患;加大用药成本,人为造成用药成本增加。另外,有些药品的安全范围很窄,在使用过程中用量过大极易导致鱼类中毒。据笔者所知,近年因过量使用漂白粉、硫酸铜等使鱼死亡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药物配伍不当。合理的药物配伍能提高药效,但如盲目配伍,轻则造成用药效果减弱或无效,重则造成鱼中毒死亡。养殖户要了解药物的配伍常识,不可胡乱搭配。
  四、长期单一使用某种药物。生产中有些养殖户在使用了某种药物后发现其治疗效果很好,在厂家推销人员的鼓吹下视其为“特效药”,以后不考虑具体情况,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使用这种药物,使细菌或寄生虫产生耐药性,最终使药物无效。
  五、违禁违规使用药物。少数养殖户缺乏健康养殖理念,出于投机取巧心理违规使用药物,主要表现为不按休药期规定使用人用药、农药和非水产专用兽药。违禁违规使用药物不仅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而且相当一部分药物对鱼本身也有毒副作用,反过来会降低产品竞争力,得不偿失,山东“多宝鱼”事件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总之,只有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的原则,科学合理地选择与使用药物,才能够真正达到防治病害、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水产养殖收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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