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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2022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31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浏览次数:357
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国家标准立项工作,不断完善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现公开征集2022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项目,请各单位立足当前兽药残留标准现状和动物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结合各自优势与已有工作基础,认真研究提出2022年项目建议。具体要求如下:一、立项范围和方向(一)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二)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评价(三)兽药残留相关技术规范准则等二、立项程序和有关要求2022年兽药残留标准的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国家标准立项工作,不断完善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现公开征集2022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项目,请各单位立足当前兽药残留标准现状和动物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结合各自优势与已有工作基础,认真研究提出2022年项目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方向

(一)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二)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评价

(三)兽药残留相关技术规范准则等

二、立项程序和有关要求

2022年兽药残留标准的立项和相关任务承担单位的确定,将以符合相关要求的建议和实施方案为基础,原则上从提出该项目相关建议的单位中优选。

预算单位和部属有经费额度的单位须按时提出与本单位标准制修订经费相匹配的项目建议,标委会不负责任务调配。

三、项目建议提交方式

请各单位积极提出项目建议,填写立项建议书(附件),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yclyny@163.com。

联系人:张玉洁、郝利华

联系电话:010-62103930/62103545

附件:项目立项建议书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附件

项目立项建议书

标准名称

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项目提出单位基本情况(必填)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候选起草单位(如与提出单位相同,则不需填写)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完成项目所需时限

拟解决的食品安全问题

立项依据和理由

主要技术指标或已开展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

标准范围和主要技术

内容

国际同类标准和国内

相关法规标准情况

经费预算

进度安排

 
关键词: 兽药 动物 兽药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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