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管理、检验、验收、养护及计量工作的专职人员比例是多少?
从事质量管理、检验、验收、养护及计量等工作的专职人员数量,药品批发企业不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4%(最低不应少于3人)。零售连锁企业不少于职工总数的2%(最低不应少于3人),并保持相对稳定。
2、质量管理、检验、验收、养护、计量等人员的继续教育有何规定?
从事质量管理、检验的人员,每月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以上人员的继续教育应建立档案。
3、企业对各类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企业应定期对过各类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技术、药品知识、职业道德等教育和培训,并建立档案。
4、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有哪些,对其健康检查有何规定?
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有:质量管理、检验、验收、保管、养护、营业等工作人员。
企业每年应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应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5、药品批发企业营业场所有哪些规定?
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
6、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设备和设施有哪些规定?
(1)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的营业场所应宽敞、整洁,环境无污染物。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销售柜组标志醒目;
(2)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应配备完好的衡器以及清洁卫生的药品调剂工具、包装用品,并根据需要配置低温保存药品的冷藏设备;
(3)药品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4)应有调节温、湿度的设备;
(5)有便于药品陈列展示的设备。
经营中药饮片所需的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应配置存放药品的专柜以及保管用设备、工具等。
7、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的面积有多少?
零售连锁门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8、药品零售门店的面积有何规定?
(1)大型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2)中型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3)小型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