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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丰顺县:猪肉难觅 肉价大幅上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4-22  浏览次数:270
 19日一大早,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城一些市民向本报反映,该县城区依旧难觅猪肉踪影,肉价大幅上涨。

市民罗先生告诉记者,昨日上午,丰顺城区的各大菜市场有鲜肉销售的摊位不到10个,肉价大幅上涨。在县城大东门街的鲜肉销售摊位上,平常每斤16元的瘦肉,在前日上涨到21元后,昨日最高涨到了25元,而平时每斤17元的排骨昨日的最高价也达到了30元。市民陈先生也说,有些街边小摊位趁机涨价,而在其他正规菜市场,猪肉价格也普遍在22元左右。冯先生反映:“由于城区内猪肉价格太贵,城区不少饭店、酒店只能舍近求远联系城外购买,甚至购买揭阳送过来的鲜肉。”不过,昨日上午11点多,黄先生在城区菜市场仅有的一两个出售猪肉的摊位发现,瘦肉保持在了每斤16元左右。

生猪鲜肉零售户陈先生告诉记者,18日下午从政府部门得知“新规定”属于个人行为,不能生效的消息后,100多位生猪鲜肉零售户昨日凌晨3时许先后来到丰顺县肉联厂门口,希望能按原来规定进行生猪屠宰交易,恢复城区正常的猪肉销售。但从昨日凌晨3时至早上近8时,相关负责人一直未出面作任何解释,致使大部分的生猪鲜肉零售户只能继续拒绝进行生猪鲜肉销售。

记者从该县相关部门了解到,事情发生后,该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召集县府办、县经贸局、县商业总公司、县食品公司、县肉联厂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生猪经销户和猪肉零售商上访代表召开了四个场次的专题会议,了解猪肉零售商上访的原因,研究解决的办法。为确保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和肉食安全,强化市场管理,县委、县政府向猪肉零售商和生猪经销商提出如下要求:由零售商与经销商双方协商解决现金交易;经屠宰发现未阉公猪的处理,仍按原双方接受的办法进行,由经销商和零售商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经销商应将预收现金退还给零售商;对于已付款预定的生猪在屠宰前死亡的,经销商应把已付款如数退还给生猪零售商;生猪屠宰各项税费仍按原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同时,凡发现偷税漏税者,将给予没收猪肉处理并依法处罚。目前,县政府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上访代表、生猪经销商的工作,积极组织市场生猪产品的供应,部分代表表示将说服同行恢复正常的猪肉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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