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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主城区菜牛定点屠宰今起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01  来源:宁波市畜牧兽医局  作者:宁波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92
核心提示:为规范我市菜牛屠宰管理,确保广大市民吃到“放心牛肉”,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2016〕10号)精神和《宁波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主城区推行菜牛定点屠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屠管办〔2016〕5号)部署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我市主城区范围(包括市六区及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梅山保税港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全面实行菜牛定点屠宰,其他县(市)和杭州湾新区将在2017年底前全面实施菜牛定点屠宰。推行主城区菜牛定点屠宰是我

为规范我市菜牛屠宰管理,确保广大市民吃到“放心牛肉”,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2016〕10号)精神和《宁波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主城区推行菜牛定点屠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屠管办〔2016〕5号)部署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我市主城区范围(包括市六区及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梅山保税港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全面实行菜牛定点屠宰,其他县(市)和杭州湾新区将在2017年底前全面实施菜牛定点屠宰。

推行主城区菜牛定点屠宰是我市畜禽屠宰管理的一项探索性工作,对于逐步规范我市菜牛屠宰管理,保障上市牛肉产品质量安全意义重大。菜牛定点屠宰实施后,凡进入主城区销售的牛肉产品,必须在政府认定的菜牛定点屠宰场经过入场查验登记、“瘦肉精”检测、屠宰加工和肉品检验检疫合格后,并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场上市;从事牛肉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单位、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均应销售、使用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牛肉产品,并应向销售者索取牛肉产品来源凭证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为推进该项工作顺利启动实施,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多次深入屠宰场调研,积极筹备菜牛定点屠宰实施前期工作,制定了菜牛进场查验、瘦肉精监测、检验检疫、病害认定及无害化处理的相关规范化管理制度,协调解决了菜牛检疫检验流程、“瘦肉精”检测程序、产品检疫检验包装标签、质量追溯管理等多项难题。5月以来,我市还召开市、区两级农业、市场监管部门对接会,进一步协调明确菜牛定点屠宰准出、市场准入相关事宜。同时,印制《菜牛定点屠宰告知书》2万余份,向各个菜牛屠宰企业、宰杀户和牛肉产品经营主体进行分发告知,通过短片投放、报纸、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市菜牛定点屠宰政策,为推进菜牛定点屠宰顺利实施、保障牛肉产品消费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关键词: 农业部 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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