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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1  来源:诸暨市畜牧兽医局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67
核心提示:当前环境高热、高湿,是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为了消除疫情隐患,有效防止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链球菌病等疫病的发生,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诸暨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全面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工作。7月10日至20日,全市统一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消毒灭源专项行动。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活畜禽专业交易市场、屠宰场、冷库等重点场所业主,全面开展一次彻底的消毒灭源。严格执行“五不准一处理”规定,从源头上杜绝随意丢弃病死动物情况的发生。扎实开展集中补免工作。各镇乡(街道)

当前环境高热、高湿,是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为了消除疫情隐患,有效防止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链球菌病等疫病的发生,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诸暨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全面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工作。7月10日至20日,全市统一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消毒灭源专项行动。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活畜禽专业交易市场、屠宰场、冷库等重点场所业主,全面开展一次彻底的消毒灭源。严格执行“五不准一处理”规定,从源头上杜绝随意丢弃病死动物情况的发生。

扎实开展集中补免工作。各镇乡(街道)要根据春季免疫抗体检测结果和新补栏情况,重点开展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补免为主的“免疫周”行动,确保“不漏一处,不存死角”,严防人畜疫情发生。

深入推进防疫监管工作。严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严防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加强活畜禽调运管理,严格落实调运风险评估制度,严防从疫区调入动物或动物产品,全面提高从养殖到屠宰的全链条兽医风险控制能力。

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等重点防疫场所的监督巡查,强化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完善防疫制度,改善动物防疫条件,切实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对自购疫苗的养殖场,要加强备案管理,督促做好疫苗冷藏保管措施,及时统计上报备案情况,加强监测,确保免疫效果。

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严把动物检疫关,规范检疫流程和检疫记录。加强对畜禽养殖、屠宰、加工、运输、储藏等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加强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监管,严防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本次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在7月25日前完成,并于7月31日前把开展情况总结报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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