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贯彻《黑龙江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精神,早日令鹤岗市各项监管工作达到规定的标准,近日,鹤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大了对全市五个屠宰场的监管,监管内容包括屠宰场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是否建立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各项制度是否上墙公示,是否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办公室和休息室,消毒工作是否正常进行,消毒药品的存放、使用情况,消毒记录是否规范完整等。
监管时发现昌利禽类屠宰加工厂的消毒设施不健全,已通知其进行整改,整改后我所将予以验收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