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省环保厅、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鄂环发[2016]20号)等文件精神,随县依据《湖北省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技术规范(试行)》(鄂环发[2016]5号)的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标准。要求各地人民政府对照标准,迅速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地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等“三区”进行实地勘察,明确拟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范围边界拐点,制作比例尺不低于1:50000的畜禽禁养区分布图。同时,摸底调查当地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畜禽养殖场划分名单,形成“三区”划定各类基础信息。各地在2016年11月将加盖各地人民政府公章的《随县畜禽养殖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情况统计表》上报到县畜牧兽医局,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畜禽禁养区等“三区”划分任务。目前,各地“三区”划定工作正有序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