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日,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依职权对动物诊疗机构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按照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两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取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本次专项执法监督检查;随机抽取哈尔滨市宝贝屋动物医院、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康动物医院、哈尔滨市道里区猫狗宠物医院群力分院、哈尔滨市香坊区同心动物医院和哈尔滨市香坊区爱力多动物医院5家动物诊疗机构为本次省级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对象。
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哈尔滨市宝贝屋动物医院、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康动物医院注册地址没有这2家诊疗机构,场所已营他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余3家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予以公开。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6年12月30日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机构名称 | 哈尔滨市道里区猫狗宠物医院群力分院 | |
营业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545号 | |
许可证编号 | 医政字【2016】0019号 | |
法人代表 | 孙沃 |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王 瑀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田美湛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胡雁鸣 | |
事由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
检查日期 | 2016年11月2日 |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对该动物医院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该院两名注册兽医师执业地点与注册证上地点不符; 2、没有制定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3、没有公示监督投诉电话; 4、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5、与人用药店共用一个出入口。 | ||
处理措施 | ||
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口头提出整改要求,责成哈尔滨市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督促该动物医院进行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 ||
跟踪整改情况 | ||
哈尔滨市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对该动物医院进行了督促整改,该动物医院除第5个问题因冬季不易施工暂未进行整改外,其他问题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 ||
公布日期 | 2016年12月30日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机构名称 | 哈尔滨市香坊区同心动物医院 | |
营业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文端街8-11号 | |
许可证编号 | 医政字0002号 | |
法人代表 | 王艳萍 |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齐安生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魏 来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张程程 | |
事由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
检查日期 | 2016年11月2日 |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对该动物医院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如下: 该动物医院兽医处方笺、病历档案使用不规范。 | ||
处理措施 | ||
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口头提出整改要求,责成哈尔滨市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督促该动物医院进行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 ||
跟踪整改情况 | ||
哈尔滨市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对该动物医院进行了督促整改,该动物医院已按要求规范了兽医处方笺、病历档案的使用。 | ||
公布日期 | 2016年12月30日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机构名称 | 哈尔滨市香坊区爱力多动物医院 | |
营业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朝阳镇新发屯 | |
许可证编号 | 医政字0021号 | |
法人代表 | 刘荣昌 |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齐安生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魏 来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张程程 | |
事由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
检查日期 | 2016年11月2日 |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对该动物医院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如下: 1、无手术台、X-光机、B超机等动物医院应配备的相关设备,已不符合动物医院应具备的条件; 2、在医用冰柜内存放食物; 3、使用兽医处方笺、病历等未签字、盖章; 4、各项规章制度未上墙悬挂、公示。 | ||
处理措施 | ||
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口头提出整改要求,责成哈尔滨市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督促该动物医院进行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 ||
跟踪整改情况 | ||
哈尔滨市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对该动物医院进行了督促整改,该动物医院主动申请由动物医院变更为动物诊所,变更后该动物诊所的设施、设备和处方笺、病例档案及各项规章制度公示等均已按要求规范。 | ||
公布日期 | 2016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