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饲料生产和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物使用监管,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饲料生产和养殖环节违法使用兽用抗菌药物行为的通知》(农办牧【2017】16号)通知要求,呼玛县畜牧总站执法队,出动6人次,对2 家饲料经营企业、3家规模养殖场和2家兽药经营企业开展兽药安全使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共发放宣传材料60余份,对饲料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等法律法规;对兽药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兽药GSP执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对规模养殖场重点检查兽药采购、存储、兽药使用情况、兽用处方笺使用、休药期执行情况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再次强调企业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