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青海省饲料工作办公室一行5人莅临湟源县,对我县的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2家兽药经营门市部、2家饲料加工场进行实地检查。
经过检查,未发现使用过期兽药、违禁兽药、添加剂及人用药品。检查组对畜禽养殖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等宣传相关兽药管理规定,指导经营户、养殖场规范兽药采购准入标准,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对存在问题的兽药经销店和规模养殖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
检查中省领导对我县规模养殖场投入品监管、把好兽药的进货质量关、执行休药期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抓好我县兽药监管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加大巡视监督检查力度。对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实行巡视监督制度,督促养殖企业严格执行停药期制度,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和用药记录制,并进行“三查”,即查药品采购记录、查用药记录、查不良反应记录。对购置、使用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确保监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用药用料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将科学用药用料、安全用药知识、假劣兽药饲料识别常识、禁用兽药名单、停药期规定等,宣传到养殖企业,兽药经营户,使养殖者、经营者自觉抵制假劣兽药饲料,形成识假打假的社会氛围。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增强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责任主体的守法、诚信和自律意识,规范我县兽药、饲料市场秩序。


